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举报制度的内容包括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