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指出,水利建设各参建单位和运行管理单位要按照( ),其他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级别作出判定,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向从业人员通报。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