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指出,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应( )。
组织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及时销号
对事故隐患部位全部或局部停建停用
对存在隐患的设施采取降等报废、应急处置、监测监控等妥善防范措施
直接恢复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