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保险公司以王某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向其理赔不合法。根据规定,被保险人、受让人依法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后,保险人作出答复前,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主张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题述情形中,张某已及时向保险人发出保险标的转让通知,故甲保险公司以王某并非被保险人为由拒绝向其理赔不合法。
(2)主张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不合法。根据规定,保险人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保险标的受让人以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人未向其提示或者明确说明为由主张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甲保险公司已向投保人履行了保险法规定的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故王某的主张不合法。
(3)甲保险公司以保险责任已经开始为由拒绝退还保险费不合法。根据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本题中,投保人张某在2023年3月10日,保险期间开始后要求解除合同,故保险人不能完全拒绝退还保险费,应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保险费部分后,退还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