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不拥有剩余原材料的所有权。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乙加工厂无权处分.丙公司不知道该原材料是甲公司的,而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了材料.是善意受让人,并且材料已经交付,因此丙公司享有该原材料的所有权。
(2)甲公司不能要求乙加工厂返还原材料。根据规定,受让人善意取得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可向让与人主张损害赔偿,不得要求让与人返还动产。本题中,丙公司取得原材料的所有权,甲公司有权向乙加工厂主张损害赔偿,但不得要求乙加工厂返还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