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丁有权将自己1/4的份额转让给戊。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须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2)王某有权要求乙赔偿自己的损失。根据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3)甲、乙、丙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根据规定,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共有人之间对共有份额的行使未作约定,甲、乙、丙三人(3/4)同意将该汽车卖给张某,超过2/3的份额,故甲、乙、丙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