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取得乙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4500
贷:股本1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5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324
贷:营业外收入324
提示:
①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16000+[480-(500-100)]=16080(万元),甲公司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6080×30%=4824(万元),大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4500万元),按其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应调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4824—4500=324(万元)。
②调整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的余额为4824万元。
(2)甲公司应按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480/4—500/5)—(1200—900)×50%]×30%=1749(万元)
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749
贷:投资收益1749
按比例确认乙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额=200×30%=60(万元)
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60
贷:其他综合收益(200×30%)60
提示:
乙公司经调整后的净利润=6000①-(480/4-500/5)②-(1200-900)×50%③=5830(万元),现对算式中的计算要素详细解释如下:
①乙公司实现的账面净利润;
②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故对其公允12径折旧(480/4)和账面口径折旧(500/5)之间的差异进行调整;
③抵销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调整的部分为未出售的部分,本题未出售部分为50%,故应调整的金额=(1200—900)×50%=150(万元)。
(3)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交易对公司营业利润的影响=5400一(4824+1749+60)×2/3+(60×2/3)=1018(万元)。
投资方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资本公积,应当按比例结转到当期投资收益。
甲公司 2×23年1月1日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①处置20%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54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4824×20%/30%)3216
——损益调整(1749×20%/30%)1166
——其他综合收益(60×20%/30%)40
投资收益978
②按处置比例结转其他综合收益时:
借:其他综合收益(60×20%/30%)40
贷:投资收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