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1)生产线的账面价值=200+300+500=1 000(万元)。
要求:(2)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600(万元)。
要求:(3)生产线应当确认减值损失=1 000-600=400(万元)。
要求:(4)①机器A确认减值损失=200-150=50(万元)。
【分析:按照分摊比例,机器A应当分摊减值损失=400×200/1 000=80(万元);
分摊后的账面价值=200-80=120(万元);
但由于机器A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万元,因此机器A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200-150=50(万元),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30万元(80-50),应当在机器B和机器C之间进行再分摊。】
②机器B确认减值损失=(400-50)×300/(300+500)=131.25(万元)。
③机器C确认减值损失=(400-50)×500/(300+500)=218.75(万元)。
要求:(5)
借:资产减值损失 4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A50
——机器B131.25
——机器C2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