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可以申请退还相应的契税。
需提供的资料:应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完税凭证复印件,并提交容积率调整补充合同(协议)和退款凭证。
问题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问题3:实际缴纳的契税=(7000-1000)×4%=24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7000-1000+240=6240(万元);
开发成本=8000(万元);
开发费用=200+(6240+8000)×5%=912(万元);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50(万元);
加计扣除的金额=(6240+8000)×20%=2848(万元);
可以扣除项目的合计金额=6240+8000+912+150+2848=18150(万元)。
问题4:增值额=27000-18150=8850(万元);
增值率=8850÷18150×100%=48.76%,适用30%税率,速算扣除系数为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8850×30%=26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