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账款的时点:2×21年11月20日。甲公司债务重组损益=480-(500-15)+(370-360)=5(万元);抵债设备初始入账金额=480-360+2=122(万元);抵债股权的初始入账金额=370+1=371(万元)。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2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371
坏账准备 15
贷:应收账款 500
投资收益 5
银行存款 3
借:其他综合收益 1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
借:制造费用4.07
贷:累计折旧(122×2/5×1/12)4.07
2.甲公司角度不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理由:换出资产为存货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中的非现金对价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丙公司角度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理由:丙公司角度是以无形资产换入存货,换出资产和换入资产均为非货币性资产,且均不属于适用其他准则处理的情况,因此适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会计分录:
甲公司:
借:无形资产 26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
贷:库存商品 210
丙公司:
借:库存商品 260
累计摊销 100
贷:无形资产 300
资产处置损益 60
借:资产减值损失 5.5
贷:存货跌价准备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