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借款合同成立时间是2022年12月10日。(0.5分)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1.5分)
2.第一次借款金额是80万元。(0.5分)根据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在本题中,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转账80万元,约定剩下的15万元一个星期之内交付,但是后来一直没有转账,则李某实际提供的借款本金为80万元。(1.5分)
3.王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0.5分)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1.5分)
4.张某的主张不符合规定。(1分)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该流押条款无效。因此当事人约定“若未按期还款则房屋所有权归李某所有”,该条款无效,但抵押合同其他部分仍旧有效。(2分)
5.李某不能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1分)根据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分)
6.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1分)根据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