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提出建议、批评、举报和控告的从业人员打击报复的,责令改正,可对主要负责人处( )的罚款。
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