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机构组织项目法人、设计和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项目划分不妥。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后一周内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不妥。项目法人应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2.事件2中A为风险规避;B为风险缓解;C为风险转移、D为风险自留。
3.工程中应该设置警示标志的地方有:
(1)施工现场入口处;
(2)下基坑的道路口;
(3)油料库;
(4)炸药库;
(5)配电房;
(6)木工加工厂;
(7)脚手架。
4.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应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
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件4中的安全事故属于一般安全事故。事件4中安全事故应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电话快报安全事故。快报内容应包含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发生时间、具体地点,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失联人数和损失情况,可视情况附现场照片等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