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严格劳动用工与上岗培训制度。
(3)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并贯彻落实。
(4)遵纪守法,杜绝违法转包。
(5)强化预防和控制,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特种设备安装资格审查制度。
(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本次事故暴露出的现场安全管理问题:
(1)施工现场负责人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2)该企业非法转包,以包代管。
(3)塔式起重机吊组装作业应由具有特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4)汽车驾驶员无起重机作业资质不得驾驶起重机械。
(5)所用的8t 汽车式起重机不具备吊装能力。
(6)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
(7)该企业没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8)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未执行。
(9)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晰或不落实。
(10)作业前未进行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11)临时用工不规范。
3.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此次事故类别及理由如下。
(1)此事故属于:起重伤害。
(2)凡与起重作业相关的事故都属于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