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问: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规定,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m2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m2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m2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本案例中,某框剪结构办公楼建筑面积16790m2,施工现场设有专职安全员一名,是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照规定至少应当设置两名专职安全员。
第二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事件1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理措施: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补办取得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第三问: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第四问: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5)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1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4)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