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该起事故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进入反应釜进行清洗作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实施作业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作业。
(3)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4)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后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作业现场应设置监护人员,同时监护人员不得离开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6)必须正确配备与使用个人防中毒窒息等劳动防护用品或设备。
(7)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8)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3.需要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人员有:
(1)现场负责人;
(2)监护人员;
(3)作业人员;
(4)应急救援人员。
4.事故报告过程:
(1)本次事故等级属于一般事故。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3)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市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