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要求:(1)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场地在物品装卸前后都要清洗或打扫,扫出的垃圾和残渣放入专用容器内,以便统一安全管理。(2)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摩擦和倾斜,不得损坏包装容器,包装外标志要保持完好。(3)严禁碰摔、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4)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防护用品。(5)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高温天气装卸作业要求:(1)高温天气装卸作业应注意遮盖物料。防止装卸物被暴晒挥发。导致易燃液体浓度升高。(2)高温天气装卸作业应提高防止静电的等级。(3)高温天气装卸作业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高温作业发生中暑等危险。
2.直接原因是装卸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静电接地装置,使装卸产生的静电无法及时导出,造成静电积聚过高产生静电火花,引发事故。间接原因是高温作业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引发爆炸事故。
3.静电防护措施及静电接地要求:静电防护除降低速度、压力、减少摩擦及接触频率,选用适当材料及形状,增大电导率等抑制措施外,还可采取下列措施:①接地。②搭接(或跨接)。③屏蔽。④对几乎不能泄漏静电的绝缘体用抗静电剂以增大电导率,使静电易于泄漏。⑤采用喷雾、洒水等方法提高环境湿度,抑制静电的产生。⑥使用静电消除器,进行静电中和。⑦工人穿戴防静电服装,如防静电手套、防静电服等。静电接地要求:(1)采用导电材料。(2)减少摩擦阻力,如采用大曲率半径管道限制产生静电液体在管道中的流速,防止飞溅、冲击等。(3)增加环境湿度可增加静电沿绝缘体表面的泄漏量。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资格培训的学时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学时不得少于16学时。(2)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等应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