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义上说,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都可称为重大危险源。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我国国家标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规定,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是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2.(1)该仓库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 6441—1986),该仓库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
(2)控制危险、危害因素的对策措施
①实行机械化、自动化,尽量减少人与有毒化学品的直接接触;
②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③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可靠,保证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的机械强度和安全系数都符合规定;
④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装置;
⑤按规定维护保养和检修储存设备;
⑥保持仓库的总体布置合理、整洁;
⑦制定合理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