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安全预评价报告中,评价结论部分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的条件下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规范的符合性结论;
(2)给出危险、有害因素引发各类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
(3)明确评价对象建成或实施后能否安全运行的结论。
2.答: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事故风险评估。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2)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3.答:新建生产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
(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5)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4.答:安全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商应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的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要求。
(7)承包商必须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和返包。在工作中遇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由生产经营单位配合完成的工作,应书面提出申请,经发包单位领导批准后,指派有关部门、班组配合完成。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关系到施工安全及质量的特殊工种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换人时须征得发包单位的同意,并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