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5)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6)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7)总结事故教训;(8)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2.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初次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