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判定该公司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符合要求并说明理由。
答:不符合要求。
(1)涉及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涉及有毒气体或易燃气体且其设计最大量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2.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说明本案中,涉及哪几项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
答:
(1)二级供电负荷,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2)紧急停车系统未及时投用,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3)甲醇储罐区未设紧急切断阀,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4)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构成重大事故隐患。
3.该项目涉及过氧化反应危险化工工艺,说明该工艺的危险特点。
答:
(1)过氧化物都含有过氧基,属含能物质,由于过氧键结合力弱,断裂时所需的能量不大,对热、振动、冲击或摩擦等都极为敏感,极易分解甚至爆炸。
(2)放热反应,具有热失控的危险特性。
(3)反应气相组成容易达到爆炸极限,具有燃爆危险。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全评价报告的描述,提出过氧化反应工艺过程风险管控的措施建议。
答:在配置常规自动控制系统,对主要反应参数进行集中监控及自动调节,设置偏离正常值的报警和联锁控制,以及设置爆破片和安全阀等泄放设施的基础上,还要设置紧急切断、紧急终止反应、紧急冷却降温等控制设施。根据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仪表系统。
(1)反应釜温度和压力的报警和联锁。
(2)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和联锁系统。
(3)紧急断料系统。
(4)紧急冷却系统。
(5)紧急送入惰性气体的系统。
(6)紧急停车系统。
(7)安全泄放系统。
(8)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