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空发生透水前的征兆:
(1)煤层变潮湿,松软。
(2)出现“挂汗”,煤帮出现滴水、淋水现象,且淋水由小变大。
(3)出现“挂红”,煤帮出现铁锈色水迹。
(4)煤壁变冷,工作面气温降低。
(5)出现雾气。
(6)有“嘶嘶”的水叫声。
(7)有臭鸡蛋味(硫化氢味)。
(8)发生片帮、冒顶及底鼓。
2.综合防治水措施的基本内容:
(1)探:主要指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
(2)防:主要指合理留设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和修建各类防水闸门或防水墙。
(3)堵:主要指注浆封堵具有突水威胁的含水层或导水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导水通道。
(4)疏:主要指探放老空水和对承压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
(5)排:主要指完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管路、水泵、水仓和供电系统等必须配套。
(6)截:主要指截断水源和加强对地表水的截流治理。
(7)监:主要指运用煤矿水害监测预报系统。
3.应遵循的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2)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应当施工临时水仓,配备足够能力的排水设备。
(3)在钻探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由测量人员依据设计现场标定探放水钻孔位置。与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制定包括紧急撤人时避灾路线在内的安全措施,使作业区域的每个人员了解和掌握,并保持撤人通道畅通。
4.应采取的措施:
(1)立即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
(2)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3)另选安全地点,打探放水钻孔,探明老空情况。
(4)探放水过程中,必须打中老空水体,监视放水全过程。
(5)发现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