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自然发火的条件:
①煤具有自燃倾向性且呈破碎状态堆积;
②有连续的通风供氧条件;
③热量易于堆积;
④持续一定的时间。
2.影响煤自燃的内在因素:煤化程度,煤的水分,煤岩成分,煤的含硫量,煤的粒度与孔隙结构,煤的瓦斯含量。
外在因素:煤层地质赋存条件,采掘技术因素,通风管理因素。
3.防治煤炭自燃的开采技术措施:采用合理的矿井开拓和巷道布置,坚持合理的开采方法和开采顺序,控制矿山压力和减少煤体破碎,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
4.火区密闭的原则是:准备先行,行动果断,密闭墙要“密、少、快、小”(封闭“四字诀”“密、少、快、小”。“密”是指密闭墙要严密,尽量减少漏风;“少”是指密闭墙的道数要少;“快”是指封闭墙的施工速度要快;“小”是指封闭范围要尽量小),实施过程要加强监控
5.《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或者注销。
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者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0%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浓度在封闭期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1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