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与瓦斯突出前常发生的预兆有:
1)无声预兆
(1)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由硬变软、由薄变厚,倾角由小变大,煤由湿变干,光泽暗谈,煤层顶底板出现断裂,煤岩严重破坏等。
(2) 工作面煤体和支架压力增大,煤壁外鼓、掉碴、煤块迸出等。
(3) 瓦斯增大或忽小忽大,煤尘增多。
2) 有声预兆
出现煤爆声、闷雷声、深部岩石或煤层破裂声、支柱折断声等。
2.煤矿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作业。
(2)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加自我防范能力。
(3)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及安全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加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4)爱护和正确使用机械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5)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6)从业人员有权对单位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7)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8)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预防煤(岩)与瓦斯突出的措施: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2) 矿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设计、供给用风地点的风量,严禁风量不足时作业和超通风能力生产。
(3) 采区必须有独立的回风巷道实现分区通风。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后方可开采。
(4) 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
(5) 全矿各单位及井下作业人员必须协助通风部门做好矿井通风工作,保护矿井通风设施,严禁不经通风部门同意私自拆除通风设施或风门闭锁装置,严格按规定开启和关闭风门,防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
(6) 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让其熟悉瓦斯窒息的危害和自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