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考虑到以下内容:
①塑料管露天放置,易造成火灾和管材老化 。
②开挖人孔坑未加挡土板,易发生塌方事故 。
③由于管道附近有其他管线,采用挖掘机作业非常危险 。
④当天不能回填的管道沟白天应用红旗作警示标志,夜晚应用红灯作警示标志。红旗及红灯的间距不得过大,以保证可能进入现场的人员能方便看到。
(2)本工程部分要求过高,不满足安全控制措施可行性或可操作性的制定原则 。其中包括:
①材料存放条件过高,碎石没有必要做防水保管,违反了可操作性的原则。
②人孔坑深在1.8m以上,应加装挡土板;不需要将坑挖得过大,违反了可行性的原则 。
③挖掘机不适合在本工程中使用,违反了可行性的原则 。
④管道沟的警示标志放置过少,不利于周围人员的安全,违反了可行性的原则。
(3)本工程挖断自来水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使用了挖掘机,另一方面是由于没有使用仪器探测沿线各种管线的位置 。 由于已经知道路由沿线有多条其他管线,为了保证各条管线的安全,开挖前应使用仪器探明各条管线沿线的准确位置,而且施工时应采用人工挖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