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2020年1月1日,甲、乙、丙、丁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
2023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依法成立。甲任董事,乙任经理,丙、丁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022年6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海虹公司的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丙不具备查阅资格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
2023年3月,根据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海虹公司的净利润为20万、法定公积金为15万元(未提取2022年的法定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弥补的亏损为100万元。
2023年4月,海虹公司股东会决议用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和减少注册资本弥补公司亏损。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下列有关海虹公司股东出资和股权转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丙、丁的认缴出资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的3年内缴足
B
甲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应向甲书面催缴,宽限期自公司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少于30日
C
乙未按期缴纳出资,经公司催缴,宽限期届满仍未出资的,自乙收到公司向其发出的失权通知之日起,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
D
海虹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丙提前缴纳出资
E
股东丁转让其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给第三人戊,由戊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丁无须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