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不定项选择题 张某为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该个人独资企业是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2023年张某涉税信息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12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70万元(其中列支张某工资10万元),税金及附加3万元,销售费用18万元,管理费用1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万元),财务费用8万元,营业外支出5万元,投资收益80万元(其中来自持股期限为8个月的新三板公司股息收益为20万元,来自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为60万元)。
(2)9月20日,张某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将个人名下原值500万元的仓库从10月1日起出租给李某。租期为两年,2023年10月~11月为免租期,从10月份开始按季度收取租金,每月不含税租金2万元。
(注:仓库所在地计算房产税余值的扣除比例20%,不考虑仓库租赁行为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考虑“六税两费”减税优惠政策;出租仓库缴纳的印花税一次性在计算个税时扣除;张某没有其他综合所得。)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2023年度经营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 4.23
B 19.84
C 21.94
D 27.89

正确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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