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不定项选择题 李某为一境内上市公司员工,该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2020年李某被授予股票期权,授予价4.5元/股,共60000股。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李某于2023年3月2日进行第一次行权,行权数量为3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2元/股,2023年3月9日进行第二次行权,行权数量为20000股,该股票当日收盘价10.5元/股,2023年8月18日李某将已行权的50000股股票全部转让,取得转让收入650000元,缴纳相关税费1625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第二次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 35250
B 30000
C 26250
D 54330

正确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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