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属于计算类题目,综合考查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偶然所得的计算。
(1)截至12 月,陈某当年工资薪金收入预扣预缴时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95 000+20 000)-5 000×12-4 000×6-3 000×6-1 000×3=10 000(元)。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0 000×3%-0)-283=17(元)说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首先计算截至12 月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查找年度所得税率表计算截至12 月份的总应纳税额,再减去已纳税额,即12 月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①工资收入95 000 元、取得的加班补贴20 000 元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②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 000 元/ 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故截至12 月末可扣除减除费用=5 000×12=60 000(元)。③专项扣除标准为4 000 元/ 月,截至12 月末,可扣除6 个月金额。④预扣预缴时专项附加扣除按纳税人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陈某为独生子女,双亲均已超过60 岁,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3 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截至12 月末,赡养父母专项附加扣除在预扣预缴时可扣除6 个月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按全年符合条件的月份数进行扣除,即可以扣除12 个月的金额)。⑤ 10 月首次购房,每月偿还贷款利息,可扣除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1 000 元/ 月。住房贷款利息自10 月起实际发生,可扣除3 个月金额。⑥个人养老金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因此预扣预缴税款时无须考虑:
(2)陈某年度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000-(6 000+2 000+8 000×40%)=38 800(元):
说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①收入50 000 元。②成本费用中陈某本人工资12 000 元不可税前扣除;雇员工资6 000 元可据实扣除。③家庭生活与生产经营难以分清的费用支出8 000 元,其40% 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准予扣除。④广告费扣除限额= 当年销售收入×15%=50 000×15%=7 500(元)>实际发生额2 000 元,准予全额扣除:
(3)陈某彩票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11 000×20%=2 200(元)。参加论坛取得的各项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 000+500)×20%=300(元)合计应纳税额=2 200+300=2 500(元)说明:①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 万元以下(含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 万元的,应全额按偶然所得适用20% 税率纳税。②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但陈某取得的“某论坛”颁发的奖金不属于免税情形,应全额按偶然所得适用20% 税率纳税。③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故陈某取得的价值500 元的纪念品应全额以20% 税率按偶然所得纳税,取得的1 000 元消费券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4)稿酬所得的预扣预缴税额=(1 000-800)×70%×20%=28(元):
说明:①照片在某地理杂志发表取得的收入属于“稿酬所得”。②稿酬所得在预扣预缴税款时,要用收入和4 000 元进行比较,以确定减除费用。陈某取得的收入为1 000 元,未超过4 000 元,减除费用为800 元。③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再减按70% 计算:
(5)陈某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95 000+20 000+1 000×(1-20%)×70%]-60 000-4 000×6-3 000×12-1 000×3-12 000=-19 440(元),故全年综合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0。陈某截至12 月末已预扣预缴税款=283+17+28=328(元),应办理退税328 元:
说明:①本题中计入全年综合所得的金额有工资、薪金所得以及稿酬所得。经营所得和偶然所得不参与汇算清缴。②稿酬所得在汇算清缴时,费用减除标准为收入的20%,无须和4 000 元进行比较。③汇算清缴时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按全年符合条件的月份数进行扣除,和纳税人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无关,因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扣除12 个月的金额;首套住房贷款利息应扣除3 个月的金额。④自2022 年1 月1 日起,“个人养老金”可以在12 000 元/ 年的限额内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