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考查销售退回的增值税处理以及红字专票的开具。发生销售退回的,应该在销售退回的当期冲减销项税额。由于销售退回已经跨期,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条件,应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体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购买方已用于申报抵扣的,由购买方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2)购买方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3)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信息表,校验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
(4)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5)销售方凭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项税额,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