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属于计算类题目,考查企业所得税利息支出的扣除和纳税调整的计算。业务(1):应资本化的利息支出=800×5%×9÷12=30(万元);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应该为10 万元(40-30),应调增会计利润30 万元:
说明:该笔借款在2023 年的资本化期间为2023 年1 月至2023 年9 月,共计9 个月。2023 年10 月至12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的利息支出应费用化。业务(2):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2-480×2×5%=42(万元):
说明:①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要受两个限制:a. 债资比(金融企业为5 ∶ 1;其他企业为2 ∶ 1):如能证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可不受“债资比”限制。b. 利率: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②题干中的180 万元为两年的利息费用,需要换算为1 年的利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