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甲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安装业务,该企业2023年8月份业务如下:
业务1:购进生产预制料件用砂土石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3万元。支付相应运费价税合计10.9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支付。
业务2:当月购进的一栋办公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额36万元。款项已支付。
业务3:升级改造某车间,为该车间安装的自动化操作系统不含税价值为250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上月购进的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原材料中领取一批建材,不含税价值100万元。
业务4:本月购买办公用品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00元,增值税税额3900元;支付水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元,增值税税额150元;支付电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0元,增值税税额520元。购买后勤部门使用的劳保用品手套工作服等支付价税合计232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5:本月销售建材取得不含税收入1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已经收到。
业务6:8月2日,销售一批瓷砖并负责运输,瓷砖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瓷砖的同时收取运输费用价税合计11.3万元,开具本企业自制收据。
业务7:8月6日,预收款方式销售建材一批,不含税价值800万元,合同约定,8月10日预收货款200万元,11月30日交货并付清余款,相应款项已经收到。
业务8:8月10日,分期收款销售一批建材1000吨,不含税价值500万元,合同约定分两次支付货款:8月31日支付价税合计金额226万元,9月30日支付剩余的价税合计金额339万元,当月发出建材400吨。截止8月31日,甲企业仅收到货款含税金额150万元,该企业尚未开具发票。
业务9:处置位于外市的厂房一处,该厂房于2010年购置,购置原价200万元,出售取得含税价款515万元,企业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10:以一批自产建材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该批建材市场不含税公允价值为160万元,成本为13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11:将本单位外市闲置的一栋办公楼出租,每月不含增值税租金100000元,租期5年,一次性收取2023年8月至12月的租金。对于该项出租行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收取租金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业务12:本月缴纳当年度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4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13:处置一批2008年购置的旧设备,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企业采用简易办法计税。
假设:未特殊说明,上述业务涉及到的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本月勾选抵扣。
(1)做出2023年8月甲企业每笔业务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13分)
(2)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相应的附列资料。(12分)

续表


续表




正确答案
(1)业务1:
借:原材料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0
贷:银行存款1139000
业务2:
借:固定资产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60000
贷:银行存款4360000
业务3:
借:在建工程3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25000
贷:原材料1000000
银行存款2825000
业务4:
借:管理费用62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570
贷:银行存款66770
业务5:
借:银行存款11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0
业务6:
借:银行存款124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3000
业务7:
借:银行存款2000000
贷:合同负债2000000
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于货物发出时发生纳税义务。
业务8:
借:银行存款1500000
应收账款7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60000
业务9:
借:银行存款515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500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50000
在外市预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50000
贷:银行存款150000
业务10:
借:应付职工薪酬180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80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300000
贷:库存商品1300000
业务11:
增值税=100000×5×9%=45000(元)。
借:银行存款545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00
预收账款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000
在办公楼所在地应预缴增值税:100000×5×3%=15000(元)。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15000
贷:银行存款15000
业务12:
借:管理费用400
贷:银行存款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00
贷:管理费用400
业务13:
借:银行存款103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01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000
期末计算应纳税额:
“应交增值税”明细期末余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减免税款
=(1300000+143000+260000+208000+45000)-(39000+360000+325000+4570)-400
=1956000-728570-400
=1227030(元)。
备注:上述数据与填表相关。
期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22703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2703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500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15000
次月,缴纳一般计税税款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212030
贷:银行存款1212030
简易计税余额=简易计税应纳税额-预缴税款=150000-150000+2000=2000(元)。
次月,缴纳简易计税税款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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