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问答题 A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在A县,2023年9月10日转让其2014年购买的一幢写字楼,取得含税转让收入3600万元。该写字楼位于B县,2014年购买时的价格为2500万元,保留有合法有效凭证;该办公楼资产原值2600万元,已经计提折旧1500万元。该工业企业对于该项业务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需要向哪个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预缴多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3分)
(2)A企业需要向哪个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确认应纳增值税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3分)
(3)如果A企业对该项业务选择了一般计税方法,企业应确认的销项税额是多少?如何进行账务处理?(2分)

正确答案
(1)A企业需要向不动产所在地B县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
预缴增值税=(36000000-25000000)÷1.05×5%=523809.52(元)
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23809.52
贷:银行存款523809.52
(2)A企业应该向机构所在地A县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计提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36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5476190.48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523809.52
(3)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36000000÷1.09×9%=
2972477.06(元)
借:银行存款360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3027522.9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97247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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