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计算分摊率(分摊标准为成本金额)
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金额/(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本期产品销售成本)=30000/(150000+150000+300000)=0.05(每 1 元的成本分摊 0.05 元的错账金额)
第二步:计算各环节的分摊金额
在产品应分摊数额=150000×0.05=7500(元)。
产成品应分摊数额=150000×0.05=7500(元)。
本期产品销售成本应分摊数额=300000×0.05=15000(元)。
第三步:进行账务调整
若错账在当年发现: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库存商品 7500
生产成本 7500
主营业务成本 15000(若跨月已结转则计入“本年利润”)
若错账在下一年结账期后发现: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库存商品 7500
生产成本 7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0
思考:若考虑所得税时的相关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