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增值税中,该批硅晶圆材料因管理不善发生盘亏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作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 200×13%=26(万元)
2.在企业所得税中,该项资产损失应在进行申报后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扣除金额为200+26-3-160=63(万元)
应提供存货毁损的证据包括:
①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②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毁损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③相关责任人、保险公司赔偿情况说明;
④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 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 10%以上),纳税人留存备查自行出具的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章证实有关损失的书面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