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B县税务局的处理决定正确。
该餐饮企业通过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结果,已经构成偷税(逃避缴纳税款)。根据《征管法》相关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县税务局当场作出决定要求企业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符合上述规定。
问题2:该餐饮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
该餐饮企业对征税行为不服,未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也未提供相应的担保,也并未在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其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
问题3:A市税务局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A市税务局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后,应当在5日内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A市税务局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的第10天才对行政复议申请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超出了法定期限,不符合规定。
同时,A市税务局口头告知申请人也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