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等别:Ⅱ等;工程规模: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2 级。
2.不妥之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改正: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应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2)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3)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3.深基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9.5m,超过5m);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模板支撑最大搭设高度15m,超过8 m);脚手架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50m,达到50m)。
4.质量事故分类: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事件三中属于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