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F公司不评审,按《招标投标法》规定,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对G公司不评审,对于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2)A公司的作法不妥。因A公司与D公司是总包与分包关系,A公司对D公司的施工质量问题承担连带责任,故A公司有责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要求。
(3)不妥之处:监理人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理由:设计变更应该由设计单位提出,监理人不能同意由承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
不妥之处:监理人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
理由:浆砌石不利于坝基排水,不能将排水体改为浆砌石。
(4)文明工地的创建标准包括: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
A公司不能申报,理由:1.文明工地应由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负责申报;2.已完工程量一般应达全部建安工程量的20%以上。
(5)规定不妥;改正: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的行为分别是: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承包人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