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问答题 甲公司为制造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1日将一台设备出租给乙公司(乙公司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的设备用于企业管理部门),租期一年,全年租金于2019年10月1日一次性支付12万元(含税)。甲公司实际收到款项,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公司,乙公司已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勾选确认用途。
要求:
(1)作出甲、乙公司2019年10月该项业务的会计分录。(单位为“元”)
(2)分别说明这笔设备租金在甲、乙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正确答案
(1)会计处理:
甲公司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20 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 849.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 805.31
预收账款 97 345.13
乙公司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8 849.5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805.31
预付账款 97 345.13
贷:银行存款 120 000
(2)甲公司对该笔设备的租金,可按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的日期(2013年10月1日)确认收入的实现,并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乙公司属于租入设备,发生的租金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计入成本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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