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妥1:将管理设施列为暂列金额项目。
理由:管理设施已经初设批复,属于确定实施项目,只是价格无法确定,应当列为暂估价项目。
不妥2:发包人与管理设施中标人签订合同。
理由:总承包人没有中标管理设施时,暂估价项目应当由总承包人与管理设施中标人签订合同。
2.
投诉程序不妥。理由:应先提出异议,不满意再投诉。
不影响中标结果。理由:该项目经理所负责工程已经竣工验收。
3.
①生活区
②零星材料仓库
③混凝土拌合系统
④预制构件厂
⑤油料库
4.
施工现场入口、原料库、配电房、基坑边沿(或下基坑道路)、塔机、脚手架等。
5.
不妥1:验收工作由法人委托监理主持;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必须由法人主持。
不妥2: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理由:由监理单施工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不妥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
理由: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
不妥4: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前,应提前20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
理由:项目法人组织单位工程验收前,应提前10 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单位工程验收会议,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应派员列席验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