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初期排水排水量的组成包括:基坑积水、围堰及地基的渗水量、降水量等。
(2)发生围堰边坡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上游来水致使河道水位上升,渗透压力过大,同时基坑初期抽水速度过快。
(3)围堰出现险情后,施工单位应采取的处理方法如下:
①首先停止抽水;
②采取抛投物料、边坡支护等措施,加固堰体;
③限制水位下降速率;
④加强观测,注意裂缝发展和堰体变形情况,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2.
不妥之处:施工单位土方开挖采用反铲挖掘机一次性开挖到22.20m 高程。
合理的施工方法:临近设计高程时,应留出0.2~0.3m 的保护层暂时不开挖,待上部结构施工时,再予以挖除。
3.
(1)本工程规模为中型,故主要建筑物为3 级,因5 级围堰的保护对象为“3、4 级永久性水工建筑物”,可判断围堰级别B 为5 级。
(2)A 代表的洪水标准范围为5~10 年一遇。
表2F311012-6 临时水工建筑物洪水标准(洪水重现期:年)

(3)C 代表的洪水标准范围为20~50 年一遇。
表2F311012-7 水库大坝施工期洪水标准表[重现期(年)

(4)D 代表的洪水标准范围为20~50 年一遇。
表2F311012-8 水库工程导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坝体洪水标准

4.
(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报送监理单位审批;
(2)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确认;
(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