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工期为235天;1#、2#副坝坝基清理最早分别于1月25日、2月5日开始。
2.按计划1#、2#副坝坝坡护砌迎水面施工可于5月5日、5月10日完成,可满足要求。
3.6月20日检查,1#副坝坝顶道路已完成3/5,计划应完成4/5,推迟5天;2#副坝坝顶道路已完成2/5,计划应完成2/3,推迟4天。由于计划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5天,而1#副坝推迟工期也为5天,故对合同工期没有影响。
4.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516万元;变更金额0;索赔金额0;应扣减的返还预付款(60-(428-240)*0.3=3.6)3.6万元;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4.4万元;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