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承包人承担某水闸工程施工,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相关工作如下:①场内道路;②水闸主体施工;③围堰填筑;④井点降水;⑤材料仓库;⑥基坑开挖;⑦地基处理;⑧办公、生活用房等。
监理工程师批准了该施工总进度计划。其中部分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单位:天)。

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程初期排水施工中,基坑多处滑坡。承包人采取技术措施后,保证了基坑安全,但造成A 工作时间延长5 天。
事件2:岸坡开挖过程中,遇到局部深层淤泥层,该情况在发包人提供的地质资料中未能反映。承包人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进行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了处理。F 工作实际持续时间为40 天。承包人以不利物质条件为缘由,提出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的要求。发包人认为该事件应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同意延长工期,补偿部分费用。
问题:
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 303-2017),指出背景资料的相关工作中属于工程准备期的工作(用编号表示);工程施工总工期中,除工程准备期外,还应包括哪些施工时段?
2. 事件1 中承包人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应包括哪些内容?
3.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对事件2 中事件性质的界定,你认为是发包人正确,还是承包人正确?说明理由。
4. 综合事件1、事件2,指出完成图示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的实际工期。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多少天?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1)属于工程准备期的工作有:①、③、⑤、⑧。
(2)工程施工总工期中还应包括: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
2.承包人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应包括:
设置合理坡度;设置边坡护面;基坑支护;降低地下水位;控制初期排水流量,降低基坑水位下降速率。
3.(1)承包人正确。
(2)理由:不利物质条件的特征为不可预见,可以处理,本事件属于不利物质条件;而不可抗力事件的特征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
4.(1)实际工期为157 天。
事件2 属于不利物质条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2)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10 天。
理由:事件1 中,A 工作的持续时间延长是承包人的责任,无权要求延长工期;事件2中,F 工作延长了20 天。F 工作是非关键工作,总时差为10 天,影响工期1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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