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问】
“发电隧洞加固”的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
“新建混凝土截渗墙”的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
【分析】
(1)根据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完成“发电隧洞加固”的施工需要170d,在第一汛期完成,开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故“发电隧洞加固”的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
(2)根据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完成“新建混凝土截渗墙”的施工需要210d,在第一汛期完成,开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故“新建混凝土截渗墙”的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5月30日。
【第2问】
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DL=160x80%=128d。
施工网络进度计划中D2=160—128=32d。
“上游护坡重建(一)”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8日。
【分析】
根据“上游护坡重建”在第一个非汛期应施工至汛期最高水位以上,为此在第一个非汛期安排完成工程量的80%,剩余工程量安排在第二个非汛期施工。按均衡施工的原则,确定DL为160×80%=128d,D2为160—128=32d,开工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因为上游坝体培厚需要90d,因此“上游护坡重建(一)”最早完成日期为2020年6月8日。
【第3问】
第二个非汛期施工进度的横道计划,见表6。

【第4问】
事件1的责任方为发包人,该工作为关键工作,总时差为90d,不影响总工期,所以顺延工期20d的索赔要求不合理,但增加费用2万元的索赔要求合理。
【第5问】
2021年1月份的工程进度款、工程预付款扣回额、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额、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如下。
(1)工程进度款=142+82=224万元。
(2)工程预付款扣回金额是14万元。至2020年12月份,累计工程预付款的扣回金额为:
R12=(2422—2800×20%)×(2800x10%)/[(90%-20%)×2800]=266万元。
至2021年1月份,累计工程预付款的扣回金额为:
R1=(2422+224—2800×20%)×(2800×10%)/[(90%-20%)×2800]=298万元。
因298万元>2800万元×10%。
2800×10%一266=14万元。
(3)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款=224x3%=6.72万元。
(4)发包人应支付的工程款=224—14—6.72=20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