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设置暂估价的理由: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但又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而可能影响招标效果的,可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该生态景观工程已经确定,但是设计尚未批复不能确定准确价格,适用于暂估价的要求。
(2)不妥当。理由:暂估价应列入其他项目清单。
2.不合理。
理由:土方填筑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压实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
本工程土方填筑有效工程量为:800000m3。
所需自然土方量为:800000÷0.85=941176.47m3。
则弃土量为:1050000-941176.47=108823.53m3。
3.监理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理由:混凝土有效工程量不扣除单体横截面积小于 0.1m2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占的体积。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中:
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 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 85%以上。
事件 4 中单位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