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围堰高度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
(2)钢板桩应用锤击、振动等方法下沉。
(3)从上游向下游合龙。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要求各施工班组自备发电机供电不妥。
(2)将发电机输出端直接连接到开关箱不妥。
(3)将电焊机、水泵和打夯机接入同一个开关箱不妥。
理由:违反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相关规定。应全工地集中设置发电机,将发电机输出端接入统一设置的低压配电系统的总配电箱。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三级配电,宜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末级配电箱(即开关箱)。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4.不能。因为吊车是特种设备,应由持有效上岗证的起重机司机操作。
5.不能,理由:(1)吊车倾覆是安全事故,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2)应按吊机支腿对地基承载力的要求,加固吊机工作区域内的地基基础并验收合格;对吊机检查维护以后的起吊能力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并合格;以持有效上岗证的起重机司机替代出事故的汽车驾驶员,吊车才可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