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机动车道地面不均匀沉降;
(2)人行天桥桩基倾斜,不均匀沉降;
(3)人行天桥主梁裂缝。
2.(1)项目部应向城市规划部门、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临时占路
挖路手续;
(2)项目部应向城市环保部门申报,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3.监测项目:地面沉降;人行天桥桩基沉降;隧道拱顶下沉;净空收敛。
监测方式:采用水准仪观测拱顶标钉及道路、天桥标高;采用全站仪(收敛计)观测净空收敛。
4.两开挖面距离为10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并保持开挖面稳定,由一端向另一端掘进贯通。
5.(1)出入现场应设置自动冲洗设备,严禁带泥上路;
(2)渣土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3)设专人清扫社会交通路线;
(4)沿线安排洒水车,洒水降尘;
(5)办理夜间施工手续,并公告附近居民,采取低噪声低振动的措施。
(6)电焊需要设置遮光棚,防止电弧光外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