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够成立的索赔有:
(1)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2)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3)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
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工程停工的索赔不能成立。
【2】 应由业主方承担的有:
(1)因设计变更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
(2)因业主方挑选确定石材造成工程停工,按合同补偿,工期顺延;
(3)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工程停工,承担工程损坏损失,工期顺延。
应由施工方承担的有:
(1)因遭受罕见暴风雨袭击造成的施工方损失;
(2)因施工方人员调配造成的停工,自行承担施工方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3】 施工方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 27 天,工期奖励为[(130+27)-150]
×1600×0.02%=2.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