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期为29个月,满足合同工期要求。
(2)重点控制施工线路A→B→D→F→H。
2.(1)监理工程师的做法妥当。
理由: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分包单位不得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发生工作联系。
(2)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因为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不得对其下达停工令;而总承包单位与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并且就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与分包单位一起对建设单位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总承包单位可索赔的赶工费为0万元。
理由:虽然设计变更属于建设单位原因,但因设计变更导致G工作停工1个月,没有超过G工作的总时差,不影响合同工期。
4.由题意可知,H工作宜组织成倍节拍流水施工。
(1)H工作相邻工序的流水步距为1个月,工期可缩短11-7=4个月。
(2)绘制流水施工横道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