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不妥之处:施工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正确做法: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2)不妥之处: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正确做法: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2.
不妥之处有:
(1)现场共6 台用电设备,总容量为30 kW,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了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不妥。
正确做法:现场用电设备超过5 台或总容量超过50 kW,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且应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
(2)由项目经理进行审批不妥。
正确做法:应由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临时用电工程经审核、批准部门验收合格后随即投入使用不妥。
正确做法: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多个安全警示牌在一起布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进行排列:各标志牌之间的距离至少应为标志牌尺寸的0.2 倍。
(2)标准、安全、醒目、便利、协调、合理。
4.
不妥一:宿舍室内净高为2.3 米;
正确做法: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 米。
不妥二:个别宿舍住有18 人;
正确做法: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 人;
不妥三:通道宽度为0.8m;
正确做法: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不妥四:窗户为封闭式窗户;
正确做法: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